今年以来,鲁甸县纪委、监委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精准发力、精准监督,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,有效维护群众切身利益。
强化真督实查,解决存在问题。针对全县脱贫攻坚阶段任务和工作重点,鲁甸县制定印发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方案和问责办法,把扫黑除恶线索排查和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结合起来,成立专项检查组,采取明察暗访、重点抽查、全面检查等方式,不打招呼、不听汇报、不要陪同、直插村组和农户,对各乡镇、各部门落实县委、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多角度、全方位、无死角的监督检查,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,通过问题清单的形式及时反馈相关乡镇和部门负责人,现场交办、限期整改。
强化追责问责,促进作风转变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整治,出台脱贫攻坚作风整治方案,形成领导干部作风持续转变的长效机制,坚持抓常抓长,着力扭转各乡镇、各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、氛围不浓,驻村工作纪律不严、作风不实的局面。
强化严查重处,保障群众利益。不断加强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力度。通过制度建设、机制完善、流程再造,抓牢基层、打牢基础,积极探索形成治理侵害群众利益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综合效应。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行为,在依规依纪给予党纪处分的同时,依法给予政务处分,切实以扎实的整治成效取信于民,为脱贫攻坚提供纪律保证。(黄欣)